俄罗斯留学工作网
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受理工作通知
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继续面向在俄留学人员选拔。有关项目选派办法已在国家留学网公布(https://www.csc.edu.cn/chuguo/s/3460)。
驻俄使馆教育处(以下简称教育处)负责驻俄使馆馆区留学人员的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以下人员选拔:俄罗斯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俄罗斯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申请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及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应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在俄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还应提交导师同意函,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4.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二、选拔办法及申请受理时间安排
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0日0时至4月1日14时(北京时间)。
申请人应在相应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在国外留学申请人用)》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审核。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 驻俄使馆馆区不收取申请人纸质申请材料,请申请人自行留存备查。
3. 驻俄使馆馆区留学人员申请受理和资格审核工作由教育处负责。其他领区(圣彼得堡、哈巴罗夫斯克、叶卡捷琳堡、伊尔库茨克、符拉迪沃斯托克、喀山)留学人员请联系所在地区中国总领馆。(馆区分布请查阅http://ru.china-embassy.gov.cn/lsfws/lqhf/)。请务必确认所属使领馆后再行选择受理机构。
4. 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含在国外交流期间的国内高校学生)申报本项目应由国内单位推荐,教育处不受理。
5. 即日起,教育处向申请人提供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7-499-951-8395/8397/8400。
电子邮箱:russia01@lxgz.org.cn
驻俄使馆教育处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