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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外选拔说明会问题汇总

来源: 时间:2018年03月13日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申请资格类:



1.博士第二学期是否可以申请?

可以申请。

关于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申请资格说明如下: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博):

限在韩学习的自费及国家公派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自费在读的博士第一年学生申请(硕博连读项目为第5,6学期可以申请), 年龄不超过35岁(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申请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申请学费资助的申请人除外),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申请时为在外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2)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攻读博士学位:仅限在韩学习的自费及国家公派应届硕士毕业生(含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硕士研究生)、自费在读的博士第一年学生申请。(硕博连读项目为第5,6学期可以申请), 年龄不超过35岁(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申请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申请时为在外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攻读硕士学位: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应为国外高校或机构正式注册的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已毕业离校的学生除外)、攻读硕士学位第一年(学制为一年的硕士研究生除外)的学生。申请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已获得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攻读硕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申请时为在外攻读硕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硕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2.硕士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申请?

答:可以申请。请参考关于问题1的解答。

3.硕博连读第六学期,是否可以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答:可以申请。硕博连读第5、6学期时可以提交申请。请参考关于问题1的解答。

4.申请高水平项目时,是否需要学费全免才能提出申请?

答:若同时申请学费资助与生活费资助的情况下不需要学费全免。若只申请生活费资助的情况,必须要符合学费全免的条件才能够提出申请。具体请参考“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在国外留学申请人用)”第4条第(3)项。

5.只申请一般生活费资助和同时申请学费资助的成功概率是否相同?若申请学费资助落选后,能否在同年度再申请一般生活费资助?

答:资助学费的留学人员总额不超过“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计划的5%(参考“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第1章第3条)。在同年度,申请人只能选择申请一般生活费资助(在有免学费证明的情况下)或同时申请一般生活费资助和学费资助。若同时申请学费资助和一般生活费资助落选,不能够再单独申请一般生活费资助,但这个结果并不影响下一年度的申请。

6.同一申请人若在2018年申请失败,是否可以在2019年再次提交申请?

答:可以申请。只要申请人的资格符合申请条件,可以在不同年度多次提交申请。

7.申请人曾有过基金委资助的本科交换经历,是否能够提出申请?

答:可以申请。

8.申请人现为博士在读第一学年,曾有过公派联合培养一年的经历,是否可以申请?

答:可以申请。

9.如何确定自己申请的专业是文科还是工科?

答:需要查找学科院系的具体分类。可以咨询学校的专业办公室,或咨询指导教授。

10.博士在读,签证类型为F2,是否可以申请高水平项目?

答:若申请人持有的是F2中的永驻签证,则不可以申请,其他情况可以申请。且需要了解的是,公派留学人员一旦取得国外移民签证或国外永久居留权,其国家公派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留学服务机构将不再受理办理签证和机票事宜。可参考“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中第40条内容。

11.申请成为公派留学人员后,若得到了海外永久居住权,是否能够继续获得奖学金?

答:不可以,请参考关于问题10的解答。

12.申请人曾经选定的指导教授退休了,现处于暂时无指导教授的状态,是否可以在无指导教授的状态下提出申请?

答:不可以在无指导教授的状态下提出申请。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前必须确定自己的指导教授。

13.若申请成功,公派留学人员的资格能够保留多久?

答: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2018年申请的情况,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过期无效,具体以录取通知为准。相关内容请参考“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第5章内容。



二、语言成绩类:

14. 海外申请学校时,是否必须具备雅思等语言成绩?

答:“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第三章第15条中标出了关于外语水平的条件。

第三章第十五条 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二)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三)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四)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五)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六)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15.在韩国留学一年以上不需要提交语言证明,请问如何证明申请人的在韩留学经历?

答:根据“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第十五条,已在韩留学一年以上的申请人符合“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的外语水平条件。认定方式为留学人员提供的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留学(工作)单位出具的在外学习(工作)证明。



三、申请材料类:

16.申请人的专利证明等如何上传?

答:在线申请系统中有提交材料的部分,可以将相关证明扫描成PDF文件上传至国家留学信息平台(海外申请)中。

17.如果申请人的研究成果很多,系统中是否可以全部填写上去?

答:系统中关于研究成果的填写栏数有限,申请人不能够任意添加。

18.论文需要标注第几作者吗?

答:需要。在国外申请人平台中第4项“主要学术成果”中“著作/论文”以及“专利”栏需要填写对应条目的排名。申请人可以进行填写。

19.专家推荐信有格式要求吗?

答:推荐信应注明推荐人的职务/职称、工作单位等,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文头纸)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推荐信并无规定格式的模板。相关内容请参考“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在国外留学申请人用)”第9条。

20.获奖文件是否需要翻译和公证?

答:获奖文件若为中英文以外语种,需另行提供中文翻译件,不需要公证。

21.申请人为博士第二学期在读,需要提交邀请函还是在学证明?

答:均需要提交。根据“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在国外留学申请人用)”第3条和第4条, 在读学校开具的注册/学籍证明为必交材料;同时申请者需要在网上报名前取得外方正式的邀请信/录取通知书。两者都为必要的申请材料。

此外,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若无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需提交由就读导师出具的含以上相应内容的证明材料。

22.申请人在韩硕士毕业后,计划回国工作几个月后再申请,若在国内申请时,派出单位是哪里?

答:派出单位应为申请人的国内所在单位,在职人员申请须获得国内工作单位推荐。请参考“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中第16条。

23.专家推荐信是否可以由硕士期间导师(非现任导师)撰写?

答:可以。推荐人不能是现任国外导师,推荐信应注明推荐人的职务/职称、工作单位等,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

24.若提交教授提供的免学费证明,是应在录取通知书上说明,还是另附文件说明?

答:若录取通知书中有免学费的说明,在提交免学费证明材料时提交录取通知书即可。若录取通知书中没有说明,需要提交关于指导教授为申请人免学费的证明材料。请参考“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在国外留学申请人用)”第4条。

25.申请人在填写资助期限时是否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一致?

答:不需要。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26.申请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提交的影像资料有时长限制吗?是否需要详细介绍影像资料的内容?

答:所有文件总和不超过500M,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理论类专业申请人可提供著作、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等的扫描件;实践类专业申请人可提供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作品或作品片段,且最好能够附上自己作品的说明。所有海外申请人须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影像资料,文件应可通过 Adobe Acrobat、Windows图片和传真查看器、暴风影音及微软Office办公软件打开或播放。影像资料发送至yishu@csc.edu.cn,同时抄送驻所在国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老师,邮件标题内容应为“提交影像资料:CSC学号+姓名+国别”,邮件正文应写明:(1)CSC学号(如尚未生成可暂不写)(2)申请人姓名(3)受理单位(4)申请留学专业及研究方向(示例:050402音乐学,小提琴演奏)。

27.申请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演出经历是否算做成果?必须有演出经历的证明材料吗?

答:演出经历可以算成果,但是不能写在论文成果栏里,演出经历的各种证明材料可以通过作品集的形式用邮件发给国内,供评审专家参考。



 

        特别声明:以上问答根据本次说明会当天参会同学们所提出的疑问和以往申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后的解决方案等整理而成。如有质疑,请以“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 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在外留学申请人用)”及“2018 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和“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为准。




在韩中国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联谊会
2018.03.07